興趣會有高低之分嗎??我覺得沒有,但又好像有,那是社會對於它「有沒有用」的評斷。
問題是,興趣幹嘛要有用?興趣不就是讓自己放鬆開心找回重新面對瘋狂的現實生活衝勁的東西嗎?
所以興趣何必有用,頂多只能說某些興趣「剛好」也可以讓你擁有一些社會所認同的技巧或能力,或是當別人不經意發現你有這方面的興趣後,附加而來的一絲絲對你評價的提昇。
例如閱讀,就是多數人認為高尚的興趣之一。高尚所以變成附庸風雅;高尚所以逛誠品變成時尚活動,所以我對在誠品看到的女生都莫名有一種好感;所以泛泛之輩聽到以後會開始打量你,考慮要不要多少重視你的存在?狐群狗黨開始虧你看不出來喔,裝有氣質喔,獸面人心喔
我都回答說我是曖曖內含光Orz
其實我覺得看書就跟吃飯一樣,有人食量大有人食量小,吃多吃少不重要,不要餓著也不要過撐就好(呃...講成做愛好像也行)
或者說看書就像談戀愛,有人一輩子只需要談一次就蕩氣迴腸,有人幾月沒見身邊又換人了。但是戀愛次數多少又有勝負之別嗎??
如果有人可以從生活中獲得更多領悟更甚於書本,那又何必看書呢?
如果有人在一本書上就能不斷讓自己有新的體會,那也許比囫圇下嚥萬卷書更有意義
喜歡看書真的沒什麼了不起
認真生活重要多了
所以興趣是不需要有用的 不然真的很累
不過我很珍惜這從小就開始的閱讀習慣
雖然只是漫畫小說散文遊記雜誌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具有大哉學問的書
但至少它真的給了我一些閱讀之外的東西